文明播报
公告
道德建设
文明创建
一、 基本条件
1. 年满16周岁的公民,不分性别、民族、职业、身份、信仰。
2. 认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
3. 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注册机构的相关规定,具有较强的志愿服务精神和服务意愿,富有责任感,团结协作意识,具备基本的身体素质、技能素质、不计报酬。
4. 自觉维护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的形象,自觉维护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自觉抵制任何以志愿者身份从事赢利活动或其他违背社会公德的行为。
5. 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录取。
一、 注册程序
1、 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向所在地的机关、学校、企业、部队和工青妇等组织提出注册申请,填写西双版纳州志愿者注册登记表。
2、 全州各级机关、学校、企业、部队和工青妇等组织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审核汇总,然后逐级上报。最后由县市团委分类汇总统一上报团州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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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志愿者注册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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